

陶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使用信息化自动化手段,实现居民电动车数字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城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有63个小区已安装电动车充电棚,容纳充电桩400余个,由物业或第三方进行维护管理。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对居民提醒: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住宅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无物业的小区由业委会、楼栋长等提醒、制止居民违规充电行为。
目前在小区落实电动自行车“信息化系统”(车辆识别、出入监测、入楼报警等)仍需对基础设施布控、成本、管理等工作开展进一步调研,后续将根据政策文件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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