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顺利,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半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下午五点半,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 考勤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考勤方式采取每天在考勤表上签到和签退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或大声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以旷工处理。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不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含半天)五天以下(不含五天)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西城街道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西城街道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六、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一院诊断证明),逐级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请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七、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书记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社区两委会研究处理。
八、出勤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按百分制计算,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半天扣除1分,病假减半,旷工半天扣5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区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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