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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万店镇万店社区居民委员会2宗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该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面积共计:2847.93平方米。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到随州市普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示的不动产权利有效,将技规定直接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3日
| 权利人 | 宗地代码 | 土地坐落 | 权利类型 | 面积 | 备注 |
| 万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民集体 | 421302006028JA00009 | 万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1929.00平方米 | |
| 万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民集体 | 421302006020JA00010 | 万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918.9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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