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村民主法制、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起良好的村风民风,营造优雅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把泉水寺村建设得更加美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1、从我做起,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邻里之间不说粗话,脏话,不搞恶意中伤,不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不乱砍乱伐。不参与邪教组织,不发生家庭暴力,不发生矛盾。
2、从我做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倡喜事新办,反对低俗婚闹,宴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严格执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遵守殡葬法规,提倡厚养薄葬,丧事从简,破除陈规陋习。
3、从我做起,提升村内整体颜值,大大改善村容村貌,井然有序打扫好各户垃圾,柴草存放处理,严禁“三堆两垛”现象发生,家家垃圾清干净,户户庭院搞整洁。每月定期入户按照制定的详细检查清单和评分标准给予“优”“良”“差”等次评分,按等次给予积分奖励。积分可用于在村内专门设立的积分兑换点兑换商品。评分为“差”的等次农户,则无积分奖励,并暂缓其部分与征信卡挂钩的政务服务办理,实行村两委成员分包到组,党员分包到户,对评分为“差”等次的农户进行一对一重点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4、从我做起,树立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担当起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责任,子女则百善孝为先,尽到赡养老人之义务。
5、坚持男女平等,婚恋自由,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原则,共同管理家庭财产,赡养双方老人,不歧视虐待婴儿,尊重妇女,维护合法权益。
6、从我做起,爱护公物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绝不损害公共财产,如水利、道路、供电、通讯、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
7、从我做起,自觉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彻底斗争。
8、加强精神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村委会每年认真扎实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活动,对评选的优秀家庭给予物资奖励。
9、村民应当坚持文明行为,推进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要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不怕牺牲个人利益,譬如说:开通道路等等公益性建设,要大力支持,不向集体索要一分钱。
10、村委会对本村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五保户,低保户,建立台账,精心管理,对他们生活起居给予最大的关心关怀。
11、民主管理与和谐发展,实行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推动村庄和谐发展。
违反上述条约,村委会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触犯法律的,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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