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09-02 09:36
  • 信息来源:南郊街道办事处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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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捞清理涢水河齐星桥段水草(水葫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核查,涢水河齐星桥段水草、水葫芦滋生蔓延,水域清理保洁工作量大、处置难度高。目前我街道缺乏专业作业人员及大型专项清理设备,暂不具备独立完成该段水域常态化保洁、水草打捞清运工作的条件。

为切实解决该段水域环境整治难题,高效推进水域生态治理工作,我街道主动对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充分吸纳各单位会办意见,与区城管执法局多次沟通协商。结合全区河湖长制属地管理及包保工作机制,涢水河齐星桥段水域隶属南郊街道辖区,由我街道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同时商定将该段水域纳入区城管执法局水域保洁包保延伸范围,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专项清理保洁作业。

目前,南郊街道办事处已协调区城管执法局用打捞船打捞水葫芦,后续区环保局负责将水葫芦转运进行无污染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南郊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宝贵建议,我街道将持续抓实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域巡查保洁,全力守护辖区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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