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村委会后备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上进心,全面完成南郊街道党工委和村两委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强化对后备干部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结合本村实际,经村两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对村委会后备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考核以村两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办法进行,以村两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参与测评,村委会后备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按照村委会委员工资总额的80%为基数,考核得分在90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视情况给予1%-10%的绩效奖励;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称职,兑现村委会委员工资总额的80%,不给予绩效奖励;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兑现村委会委员工资总额的70%,不给予绩效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责令辞去或免去其现任职务。
个人所得总分由三部分组成:
1、党员群众代表考核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20%。
2、村两委会成员考核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30%。
3、村支委会成员考核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50%。
二、考核细则:
1、村委会工作人员应与村两委会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向村民传达、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15分)
2、正确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会反馈情况。(15分)
3、按时参加村两委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请假扣3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15分)
4、按时按要求完成村两委会安排布置的常规工作。(15分)
5、村委会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社保征缴、住房安全排查、疫情防控、疫苗接种、防汛防火等常规村务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将相关政策宣传好,因自身疏忽造成工作滞后的,扣全分。(25分)
6、认真做好包保小组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特别是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纠纷。(15分)
组织实施本考核办法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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