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区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有序、宜居的居住环境,经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拟正式成立丽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随州市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现面向全体业主公开自荐、推荐单元代表,本届单元业主代表的自荐、推荐时间为5天,即: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9日。
一、本届单元业主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小区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单元业主代表一般应是居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身体健康且有正常履职能力,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单元业主代表: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七)无故拒缴或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八)被纳入联合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尚未撤销的;
(九)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经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的;
(十)不在小区常住或将房屋出租、出借他人使用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人数
请自荐或推荐业主前往白云社区办公室填写《丽景苑小区自荐单元业主代表报名表》或《丽景苑小区推荐单元业主代表报名表》;各单元自荐或推荐1-2名单元业主代表。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9日17:30分结束。
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权益、推动小区发展的重要组织,您的参与将为小区建设注入活力,期待热心、有责任感的您加入,共同为打造美好家园贡献力量!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22-38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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