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家庭向我机关申请低保,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湖北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工作方案》的规定,我机关决定受理,现公示7天。如认为该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请及时向我机关反映。
公示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4月 11日
举报电话: 0722--4802266
怡和路社区居委会
2025 年 4月2日
序号
申请人姓名
家庭所在村(社区)
家庭人口数
备注
1
肖*东
怡和路居委会四组
4
申请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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