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05 14:25
  • 信息来源: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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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应缴尽缴、长缴多缴,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促进社会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在辖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

二、缴费档次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400元,最高标准为9000元,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倍数,参保人员可在87个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

三、缴费时限

2024年集中征缴时间为1-6月,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

四、征收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鄂汇办手机APP、代征银行手机APP。

线下缴费方式:随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缴费;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场代收代缴;自助办税(费)机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已参保续缴人员,2024年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二)当年新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三)满60周岁(1964年出生)人员应在20241月底前缴费,便于及时申报城乡居保待遇。

(四)一次性补缴需在满60岁当年申报待遇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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