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秋)收季节已经来临,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春(秋)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焚烧,污染环境的同时,还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为坚决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请大家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对秸秆焚烧现象及时阻止,共同呵护我们的蓝天。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一是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是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三是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故意伤害、公然侮辱管委会、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焚烧秸秆的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雾,对眼睛、鼻子和咽喉产生不良刺激,易引发咳嗽、胸闷、流泪、支气管炎等疾病;二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是对周围环境的极大破坏,产生的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气候温室效应;三是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影响空气能见度,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五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农田作物质量和产量。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向管委会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不烧地边、沤火粪。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请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引导邻里亲朋支持配合秸秆禁烧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勇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
曾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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