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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余家老湾村2021年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 ||||||
工作阶段 |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
准备阶段(9月底前完成) | 见《实施方案》 | 9月30日前 | ||||
全面实施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下旬) | (1)成立组织机构 | 曾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工作专班、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各村、社区村制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初步方案。 | 10月15日前 | |||
(2)部署启动换届工作 | 1.召开党工委会议 | 安排部署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 10月15日 | |||
2.村社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委会议)会议 | 研究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构成及初步产生办法等换届有关事项,形成选举实施方案。 | 10月16日 | ||||
3.呈报请示 | 村、社区党组织向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党员大会的请示》(召开党员大会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报批)。 | 10月16日 | ||||
4.党工委研究批复 | 下发《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党员大会的批复》。 | 10月24日 | ||||
5.村、社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委)会议 | 传达党工委批复要求,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 | 10月24日 | ||||
6.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 | (1)村党支部(社区党委)联系外出流动党员,对下列八种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被停止党籍的;在留党察看期间的;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应到党员人数。 (2)向党工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 (3)党工委批复,下发《关于同意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批复》,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10月24-25日 | ||||
(3)确定初步人选 | 1.细化人选产生办法 | (1)党工委研究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及考察工作方案。 (2)村、社区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党委会)会议,制定“两委”班子成员推荐产生办法。 | 10月25-26日 | |||
2.发布相关公告 | 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发布推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委会委员)的选举日期(11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支部(社区)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办法(职数和候选人条件),正式党员名单,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名单公示等4个公告。 | 10月26日 | ||||
3.党员和群众推荐 | 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本村(社区)未来5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 (2)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党委)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前准备《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委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推荐票》,提前安排好工作人员对推荐票进行统计); (注意事项:指导组成员全程参加会议。参与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参与推荐的群众应有一定数量、具有广泛代表性。一般由村民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群团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组成。) (3)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 (4)推荐结果向曾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报告。 | 11月5日前 | ||||
4.党工委研究推荐 | 召开党工委会议,综合村、社区推荐和掌握的相关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准备《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委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研究推荐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 11月5日 | ||||
5.进行资格联审 | 党工委将村、社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区级进行资格联审。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审,对党支部书记初步人选提请部务会研究,结果向曾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 | 11月5日 | ||||
6.确定考察人选 | 党工委向村社区反馈后,村(社区)召开党支部(党委)委员会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初步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党工委审查。 | 11月8日 | ||||
7.组织考察 | 区委组织部会同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村社区、新一届党支部(党委)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制定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反馈给XX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 11月8日 | ||||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 1.召开会议 | 村社区召开党支部(党委)委员会会议,根据考察反馈结果,研究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党委)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11月8日 | |||
2.预备人选公示 | 新一届党支部(党委)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 | 11月8日 | ||||
3.呈报请示 | 公示期满后,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向党工委上报《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委)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 11月13日 | ||||
4.审核批复 | 党工委审核,党支部(党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由党工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副部长签字确认。随后党工委下发《关于同意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 11月13日 | ||||
5.公开承诺 | 党工委与村、社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党委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竞职、创业、廉政和辞职等四项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 11月14日 | ||||
(5)党员大会筹备组织工作 | 1.起草工作报告 | 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报党工委审定。 | 11月7日前 | |||
2.准备会议资料 | 准备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选票》)、会议主持词、选举办法等。 | 11月12日前 | ||||
3.下发会议通知 | 明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等。 | 11月15日 | ||||
4.布置会场 | 提前准备音响、话筒、桌椅、会标、票箱等会议设备 | 11月18日前 | ||||
(6)组织党员大会选举 | (一)第一阶段 1.清点到会人数,填写《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2.通过大会议程;3.村社区书记代表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作工作报告;4.大会休会,分组讨论,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5.召开党支部(党委)委员会会议,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审议《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提议计票人名单。 (二)第二阶段 大会复会。 1.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继续开会);3.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举手表决);4.审议通过新一届村党支部(党委)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举手表决);5.审议通过监票人名单,计票人名单(举手表决); 6.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说,作出“四项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7.组织选举。(1)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2)计票人分发《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填写《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分发选票情况报告单》;(3)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4)选举人填写选票(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代写;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5)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收回、清点选票并当场计票,填写《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清点选票报告单》和《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委员计票单》;(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并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结果;(7)党员大会休会。指导组指定1名新当选的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计票人分发《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选举支部委员会(党委)书记选票》,在监票人监督下收回、清点选票并当场计票(填写《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支部委员会书记计票单》,主持人公布村、社区新当选的书记人选。即作《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三)第三阶段 大会复会。由新当选的党支部(社区)委员会委员中不是书记的委员主持。 1.公布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2.通过工作报告;3.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4.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 11月18日 | ||||
(7)上报选举结果 | 由工作人员封存相关资料,由村、社区党组织向党工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 11月18日 | ||||
(8)批复并公布新当选名单 | 曾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批复选举结果,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公布新当选的村党支部(社区党委)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11月19日 | ||||
收尾工作阶段(11月底) | 党工委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做好班子交接、思想疏导、材料归档和相关配套建设等工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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