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新春村与各组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组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组信息员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包组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要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组,明确具体责任人。要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完善奖惩机制。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各组信息员要逐家逐户宣传,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要有宣传标语,逐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3、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各组要成立禁烧巡查专班,开展全天候、全覆盖、高频率巡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盯紧看牢。村干部包组包重点田块,每个组巡查员不少于4人,村巡查员不少于10人。对收割机实行专人监督,对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和收割时秸秆桩超过0.2cm的,严禁下地作业。
4、加强引导,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综合利用渠道,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特别要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喂牛、秸秆沼气等综合利用方式,巩固禁烧成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主管: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722-3222419 E-mail:szzdzfw@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3030010
鄂ICP备12012800号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2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