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曾都区2025年度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根据《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鄂农发(左括号〔2025〕 25号)文件和2025年全省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解读及交流答疑活动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做以下工作要求:
1.村集体及下属经济组织不能办理农机报废更新。
2.总补贴4000元以下的机具才可以通过村级出具材料加公示的形式,作为机具来源; 4000元以上的机具,只能通过发票、购机补贴档案、行驶证或其他有效来源证明。
3.半年内购买的机具申请报废更新的,需要维修厂或其他有效机构出具重大故障诊断证明。
4.北斗终端、使用北斗终端的田间监测系统、农用无人机等必须报废并更新才能享受补贴。办理时需要提供新机具在北斗平台录入并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单独报废或单独购置新机都不能享受对应补贴。
5.个人办理报废上限为5台,组织办理上限为10台,超过该数量系统会预警。
6.享受更新补贴的机具,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新机发票及新机人机合影,部分小型机具难以分辨新旧机具,还需提供新机铭牌照片。
7.转让机具须在每年作业季即3月到10月,使用一个月以上才能办理。
8.报废更新的新机购机时间在2025年全年内都可以办理。
9.属于合作社等组织的北斗终端,由农户报废时要提供归属材料。
10.各回收点要注意核验机具,防止零部件焊接、同一机具多地办理等骗补行为,要确保报废机具主要功能部件完整。
11.各回收点应做好回收台账,写明回收时间、机主、机型、村组等关键信息,拆解企业也应做好拆解台账,写明回收拆解时间、机主、机型、乡镇、编号等关键信息。
12.去年使用的村证明模板作废,今年由村级开具情况说明及盖章公示表、公示照片作为补贴4000元以下机具的来源证明。并于每月在村级集中公示,请各回收点做好公示材料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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