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办?
答:是,但不完全是以前的那种证件。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我
市没有再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我市各县市区,各乡镇如有领取没用
完的旧证,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如果没有没用完的旧证,我市一般以盖
章的纸质证明代替。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
二、领取多少补贴?
对象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休人员。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2014年9月份工作人员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
工资)的5%*139个月。
对象是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职工)退休职工,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当地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的通知》(鄂政发(1995)111号)以来,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②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④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指不包含加发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
保险计生奖励)。
3500元的奖励金,退休后死亡的,一次性付清,其他的分5年解决。退休前死亡
的,不符合政策。
①本人及其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或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
居民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以家庭夫妻双方的生育和抱养情况来合并计算。
②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含夫妻双方均未生育但合法收
养子女的。半边户合法收养子女的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户籍的一方也可纳入
奖扶。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制定以前收养视作事实收养,之后必须要有收养证)。
③年满60周岁。
每名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960元。
三、需要什么材料?
必备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2寸夫妻免冠合影照片1张;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①离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②丧偶夫妻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③再婚夫妻需提供前次婚姻离婚证明及现配偶未生育证明。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主管: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722-3222419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22-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3030010
鄂ICP备12012800号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2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