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随州市何店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示范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随州市何店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曾都区“三区三线”划定中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边界规模5平方公里,园区项目已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本项目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占用基本农田面积 0.13平方公里,占用基本农田部分在曾都区国土空间规划中以“开天窗”方式布局。
随州市何店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初步规划使用林地涉及何店镇桂华村、天星村、龚家店村。项目发展建设使用一般林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使用天然林地和公益林地的,依据《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控制征收、占用天然林地。因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确需征收、占用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区林业局正在积极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抓手,积极和省局、市局对接,争取行业政策,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提供要素保障,加大推进示范区建设速度。
经随州市何店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城投公司与施工方、设计方多次协调,通过优化施工方案、上足人力机械、加班加点推进等方式全力开展施工,确保福银高速何店出口扩改工程中的南幅路面施工顺利完成,保障了寻根节期间顺畅通车。北幅施工目前已经启动。
2022年示范区计划投资2.8亿资金修建两条园区内部循环道路,实现“三通一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支持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方面
自2020年底省发改委启动全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经过13个月的艰辛努力,曾都区省级承接应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成功通过省发改委预审、省专家团评审、省直部门联审、省政府审批,省发改委以鄂发改地区〔2022〕26号文件批复我区成功创建省级承接应急产业转移示范区,系全省首批,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截至目前随州市曾都区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浪河曾都何店镇区段建设项目、编钟大道(二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福银高速随州收费站匝道(南幅)改扩建工程已竣工,金龙集团300亩新型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正在有序施工,已有两个厂房建成,今年“神农谷境”田园综合体项目、随州市何店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内产业园区项目、市级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项目、园区循环道路项目、招商展示中心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将陆续在示范区破土动工,示范区产业发展欣欣向荣,前景光明。前期已与随州海关对接,计划申报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随州协作区。
三、关于支持引进市场化运营机制方面
2022年2月份曾都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实施随州市何店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内产业园区项目,项目拟秉承“立足区域产业特色,聚焦区域产业基础,充分发挥东湖高新集团产业优势”的原则,以区域龙头企业湖北金龙集团为依托,重点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等随州市特色基础产业,延伸辐射生命科技、职能科技等东湖高新集团资源优势布局产业及战略重点发展产业。通过筑巢引凤,打造一个生态环境优美、创新要素活跃、科技产业聚集、配套功能完善的以新材料产业为特色的绿色智能科技产业园区,助力曾都区高新科技产业集群发展、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甲方作为该项目投资主体,拟委托乙方以轻资产运营服务模式参与该项目整体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服务、园区运营管理全过程。乙方充分发挥其专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招商运营、资源储备等优势,为甲方提供包含项目策划、产业咨询、规划咨询、工程代建管理、产业招商及运营、园区管理及运营服务等一站式轻资产服务。
下一步,我们继续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能,围绕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内国际双循环引领区、人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区的目标定位,积极完善示范区园区产业集群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户示范区,推动示范区向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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