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解读单位 | 府河镇人民政府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府河镇人民政府 | |
| 编辑 | 府河镇人民政府 | 审核 | 徐玥莹 |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征缴范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征缴时间,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政策依据
本通知依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主要内容解读
1、征缴范围
曾都区统筹区域内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个年度参保费用一次性缴纳。
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年。
2.困难群众 2026 年度参保资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360元/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200元/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资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3、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手机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办理参保缴费。
2.线下缴费: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本)或上一年度缴费凭证,到村(社区)代缴、代征金融网点(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缴费、税务大厅自助办税(费)机缴费。鼓励代征银行、各类服务网点和基层组织,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提供线下参保缴费“帮办”“代办”服务。
4、征缴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四、实施意义
本通知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通过明确的缴费标准和灵活的缴费方式,以及针对困难群众的资助政策,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公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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