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府河镇人民政府 | 解读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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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主题词 | 惠民惠农 | 信息来源 | 府河镇人民政府 |
编辑 | 府河镇人民政府 | 审核 | 张艳艳 |
一、出台目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二、目标任务:1.复核工作专班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查实违反政策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2.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根据线索核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数据信息。3.各部门根据线索核查需要,积极支持配合,如实提供核查所需资料、证明、数据等。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办公室、镇直部门和核查小组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主抓,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工作推进。要加强对线索核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统一问题核查和整改的政策口径,切实解决各地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不一致的问题。(二)规范线索核查。要牢牢抓住线索核查这个基础和关键,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建立“问题线索、整改纠正、问责处理、销号记录”四本台账,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应核尽核。核查人、核查组负责人、各相关办公室和镇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分别对核查结果审核把关签字,线索核查小组不得有村(居)干部。(三)精准执纪问责。镇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严肃查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注意保护干部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凝心聚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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