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我村的卫生及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河道管理工作,使大家拥有一个清洁优美的居住环境,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规约:
一、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每个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
二、村民要重视河道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河长制和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三、严禁占用河道、沟渠种植农作物或养殖水产等,禁止在溪流里用农药或其他药品毒鱼;禁止在溪流里用炸药炸鱼;禁止在溪流里电鱼。禁止在小溪里洗毒性较大的农药瓶,废弃的农药瓶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村民尽量不使用塑料袋,每户村民的生活垃圾要自觉放入垃圾桶,禁止随意倾倒垃圾;严禁向河道、沟渠堆放倾倒农作物秸秆和生产、生活垃圾等,一经发现由村两委督促整改。
五、实行清洁种植,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猪沼果”模式,科学使用化肥、化学农药等,严禁使用高度高残农药化肥,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
六、实行清洁养殖,做到人畜分离、不得散养禽畜,并自觉做好家畜的卫生防疫工作,发展生态养殖,种养循环,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
七、每个村民要服从巡河员、保洁员的管理,尊重他们的劳动,自觉养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观念。
八、各村村民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场所清洁,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自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不毁坏一花一木,自觉维护村容村貌。
九、各位村民要积极配合,为营造一个环境清洁、优美全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共同努力。
紫石铺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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