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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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保护大气环境,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请村民们自觉遵守:
1、自觉采取粉碎还田、堆沤处理、覆盖还田等方式处理农作物秸秆。
2、及时收集、清运多余秸秆,多途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包括杂草、垃圾),不随意堆放,不将秸秆弃置河道沟渠。
3、认真做好家人、亲朋、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焚烧乱弃农作物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大家要知晓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若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要受《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特此公告。
曾都区府河镇银山坡村民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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