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精神,经随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税务部门测算确定2024年缴费标准,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备案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参保缴费居民提供更科学合理、更多档次选择。
我区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400元,最高标准为9000元,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参保人员可在上述87 个档次内自主选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以系统标识为准),保留现行 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各缴费标准对应的财政补贴按 2023 年标准不变,各缴费标准对应的补贴档次和标准如下表:
缴费标准 | 对应补贴档次 | 补贴标准 |
400元 | 一档 | 45 元 |
500-700元 | 二档 | 81元 |
800-900元 | 三档 | 138元 |
1000-1400 元 | 四档 | 180元 |
1500-1900元 | 五档 | 285元 |
2000-9000元 | 六档 | 402元 |
2024年是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第15年,长缴多得机制已初步建立,各级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和解答时确保不走样、不变形,让多缴多补、长缴多得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励参保人早参保、早缴费、长缴费,更好激活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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