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防止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减少人员聚集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严格执行“是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切实维护良好的防疫秩序。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人与人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与肢体接触。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口罩。
三、减少外出活动人员聚集。倡议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在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活动时间。外出时做好自身防护,落实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倡议广大市民将婚庆、喜宴等延期至疫情解除后操办,丧事从简。
五、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落实日常消杀、通风和司乘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加大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频次。司乘人员要坚持每日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六、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退热药限购管理制度和相关报告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检措施,做好师生、食堂环境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尽快接种加强免疫针。
八、加强多病共防。天气渐凉,即将进入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其它感染性腹泻、结核病等秋冬季传染病高发期,可能与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叠加”,广大群众要高度警惕。要及时增减衣物,定时开窗通风,合理饮食,加强锻炼,劳逸结合,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做好对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府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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