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搞好河道治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长效治理和村容村貌改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按照符合村情、服务大局、依法以德、文明有序的原则,经村民会议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 村容村貌定标准。在董家岗村村庄范围内的河道、坑塘,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无柴草垛、无污水乱流;河道整洁有序,无乱占乱采,无乱堆乱建。房前屋后及河渠沟旁不能发生“三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和“三堆”(草堆、粪堆、垃圾堆)。
第二条 明确职责不扯皮。四五咀村党支部成立专职清扫保洁队伍,配备保洁工具,负责本区域河道内的环境保洁;全体村民要树立起“河道环境靠大家,文明卫生一起抓”的思想,人人参与,积极做好全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与河道保洁。
第三条 堤防承包责任到人。村民以户为单位落实河道两岸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第四条 环境卫生要监督。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村委会负责对河道范围内的卫生检查。
第五条 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级河长每周对本村范围内的河湖至少一次全线巡河,每次不少于20分钟,500米。
第六条 垃圾分类成习惯。生活垃圾存放必须分类归入垃圾桶,不得倾倒在没有设置垃圾桶的地方或河渠沟、排水渠内。及时清理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的白色塑料袋、白色污染物。实行人畜分离,死禽、死畜要深埋,不得随意乱扔或倾倒河渠。
第七条 爱河护河意识坚。不得在河渠沟范围内(河坡、河堤、河路共用的路肩等)旁取土、种植,不得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河道电鱼。禁止侵占河道种植作物、违法搭建建(构)筑物。
第八条 河渠卫生要关心。村民应保持河渠沟及边坡卫生整洁,不得将垃圾、农药废弃物、秸秆、杂草等杂物倒入河渠沟内。严禁将未处理的生活、生产污水等直接排放沟渠内。严禁私自埋设生活污水管道直排入河。
第九条 志愿参与保生产。村民应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维护、水利设备巡查,主动发现报告河渠沟环境卫生、破坏行为等情况,自觉维护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共同确保防汛、农田灌溉畅通无阻碍。
第十条 爱河、护河、管河是光荣。凡是发现有危害河道情况并进行制止的在全村进行通报表扬。发现倾倒有害物质及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上报镇政府,给与表扬表彰。
第十一条 热爱祖国和集体,忠于党。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建房屋要审批,不得随意搭建。树立新风和正气,破旧俗创新意,不赌博不违纪,红白喜事简办,不铺张浪费。邻里和谐,互帮互助,尊敬老人,爱护儿童。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讲奉献不贪利。树立良好安全意识,不玩水,不得随意放火,不得随意牵搭电线,用气用电要安全。
第十二条本村规民约2024年7月1日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执行,请全体村民共同遵守,自觉执行。
府河镇董家岗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主管: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722-3222419 E-mail:szzdzfw@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3030010
鄂ICP备12012800号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2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