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789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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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东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15:44 |
编辑 |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 | 审核 | 张艳艳 |
各社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应缴尽缴、长缴多缴,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促进社会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在辖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
二、缴费档次
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400元,最高标准为9000元,缴费标准为100元的整倍数,参保人员可在87个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
三、缴费时间
2024年集中征收时间为1-6月,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四、征收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鄂汇办手机APP、代征银行手机APP。目前,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可采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支付。
线下缴费方式:代征银行柜面缴费、村(社区)收缴归集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
五、有关事项
1.已参保续缴人员,当年可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2.当年新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先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镇(街道、管委会)人社(网格)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满60周岁(1964年出生)人员应在2024年1月底前缴费,便于及时申报城乡居保待遇。
4.一次性补缴需在60岁当年申报待遇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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