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599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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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东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09:00 |
编辑 |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 | 审核 | 张艳艳 |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根据东城街道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5月17日组织开展东城街道党员干部群众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5月17日上午,在东城街道办事处院内集中献血
二、参加对象
辖区内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干部群众,一般年龄为18—55周岁,身体健康,各部门至少安排两名人员,各社区至少安排五名人员参与。
三、活动要求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无偿献血是爱的传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各社区、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广泛开展思想动员。
2.积极参与,确保安全。无偿献血遵循自愿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带头参与。要科学献血,献血前一天勿饮酒。48小时内未接种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感染新冠轻症,且距离最后一次阳性结果大于7天;新冠重症或危重症康复后6个月才能献血。当天需携带身份证、献血证(已捐献过的),经体检合格后方可献血,勿空腹献血。
3.精心组织,加强关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协调。对献血合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加强人文关怀,可以安排休息或给予适当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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