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05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5-10 09:29
  • 信息来源:东城街道办事处
  • 审核人:张杰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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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放路步行街建设完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同意您的建议

2.根据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229项),东城街道办事处无非机动车位设置和排水改造权限,根据市区权责划分,其设置和改造职权由市直、区直相关部门承担,东城街道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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