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感谢您对社区办公用房的关注和建议;
2.街道办事处将社区办公用房现状积极向区级进行了反映,并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力度;
3.建议以住宅小区公共服务用房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社区摸清公共服务用房底数,属于社区服务用房未移交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确权,由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移交社区管理和使用;
4.区财政局会办意见,已将基层政权运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办事处建议财政继续加大基层政权建设经费投入,并适当向薄弱社区,尤其是新成立社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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