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档立卡需要准备的资料
1.退役军人所需材料。(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二、申领优待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规格为352像素(宽) *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 -50K )。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
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
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
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4.户籍地非本省人员需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需提供所
在单位出具的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湖北省连续居住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参加常住地社
会保险证明材料、常住地房产证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常住地暂住证复印件、常
住地村居委会证明等)和个人书面申请。
三、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四、申请种类
优待证分为“退役军人优待证”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个类
别。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种优待证。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五、特别提示照片要求
1.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退役军人去照相馆照片时,- 定要说明系统对照片的具体
要求是:规格为352像素(宽) *440像素(高) ;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 -50K;白底,无
边框;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在照片矩形框水平居中位置。
2.退役军人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并且照片中没有明显的商标信息;
3.经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现场申领、网上申领、入户办理等方式进行申请,请结合属地疫情防控
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扎堆申领,其他申领相关事宜就近向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
服务中心(站)咨询。
随州市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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