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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退伍军人优待证的通知
一、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二、申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原件等;4、立功受奖证件原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6、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申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向户籍地社区申请办理优待证。
四、申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22年3月1日-10月1日。
东城天后宫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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