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二条:补选工作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当天本村采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产生补选一名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正式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大会设立秘密划票处,严格按照“一人、一桌、一凳、一笔、一票”的“五个一”秘密划票。
三、正式选举前,应核实参选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
四、每一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正式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参加选举的村民代表在选举日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其他参加选举的村民代表投票,但每一位参加选举的村民代表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村民委员会补选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五、正式补选时设一比一差额选举。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选票无效。
六、划票时,赞成某一位就在所选人下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在下方空格内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七、补选大选当天,村民代表人数必须达到80%,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必须超过投票数的二分之一。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选举公告,公布当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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