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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我社区实施全域火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凡居住在碾子巷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或。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遗体或骨灰提供土葬用地。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凡按规定火化的,实行“五免一奖”,即免除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三日内遗体冰柜冷冻费、遗体基本火化费、遗体消毒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
三、禁止生产和销售棺材。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冰棺供丧属租赁使用。
四、提倡丧属在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文明办丧。严禁丧属在城镇街道实施搭建灵堂、占道停尸治丧等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4年03月20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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