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
待遇认定事项下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职转办发[2022] 3号)《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部分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工作的通知》( 鄂医保办[2022] 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便捷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过认定事项和信息平台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实现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就近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便捷群众就近办事。
二、实施步骤
(一) 认领发布事项
各地会同本地政数部门: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认领事项,编辑承诺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办理人、联系方式等个性化要素,配置事项并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市县医保部门配合本地政数部门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认领编辑事项,(完成时限: 2022 年12月20日前)
(二)推动事项下沉
加强省医保信息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平台下沉,优化系统功能,做到事项“一网通办”。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事项权限下放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线下受理,县级审核办理,推动服务下沉,业务就近办理。同时,推动在医院、卫生服务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合理配各自助服务终端: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28日前)
(三)加强宣传引导
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有关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新闻媒体推介有关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医保部门应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遏认定下沉工作,资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级医保部门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与政数部门联动,确保事项下沉落实落地。
(三)上线联动,形成合力。
省级将开展全省事项下沉培训工作,市县医保部门要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人:省医保局医保服务中心郭晓慧 027-87261215
省医保局医保信息中心周颖027-87261763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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