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民政办: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随政发(2012)40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管理运行考核办法的通知》 (曾政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同意东城街道办事处在天后宫社区、舜井社区、龙门街社区、烈山社区、蒋家岗社区、小东关社区、缫丝社区、八角楼社区、八一社区、东兴社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在白云湖社区、双龙寺社区、草店子社区、九曲弯社区、通津桥社区、铁树社区、乌龙巷社区;南郊街道办事处在柳树淌社区、白云社区、马家榨社区;北郊街道办事处在楚风社区、孔家坡社区、亚通社区、八里岔社区、碾子巷社区、黄垅社区、桃园社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在风光社区;经济开发区在星光社区共29个城市社区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请各镇、街道、管委会民政办督促相关社区按照相关采购程序落实服务机构,并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管理运行考核办法的通知》(曾政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落实运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区民政局根据各地考核验收情况按照每个社区3万元进行补贴。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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