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村光伏发电收益分配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曾都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实施细则》(曾政扶[2020]5号)的文件要求,经村两委会商讨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光伏发电收益分配资金分配计划。
一、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切实让光伏资金用到实处,让光伏收益资金发挥好带贫作用。
二、分配原则:
1.重点保障的原则。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以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为主要对象,重点关注脱贫户和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标注的监测户。
2.程序规范的原则。由村委会每年年初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收益分配计划可结合实际按照分配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3.公开透明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到户要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项目收益分配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定向使用的原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2025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脱贫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三、预估资金金额
今年预计光伏收益8万元
四、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根据曾政扶(2020)5号《曾都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实施细则》,结合我村实际,光伏收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类:
(1) 设置公益性岗位 11 个,预计需要 54000元,具体明细附后;
(2)光伏运维7000元。配件换件2000元。
以上是我村《2025年度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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