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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家坡 村(社区)下列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现将初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实事求是原则,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2025 年 0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8 日(公示期为 7 天)
监督举报电话:
孔家坡社区 乡镇/街道(盖章) 2025 年 03 月 12 日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救助对象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拟保障人口数 | 救助标准 | 救助类型 | 备注 |
1 | 沈*勇 | 沈*勇 | 3 | 3 | 2184 | 城市低保 | |
注:1、本表由工作人员填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社区)务公开栏公示;2、救助类型: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临时救助;3、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等信息也要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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