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五不准”: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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