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关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推进的建议”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1、严格保护耕地,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坚决推进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的整改复耕,将过去不合理流出的部分优质耕地有序恢复回来,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才能让国人的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2、我区耕地流出问题图斑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深度挖潜,最大限度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对于确实不能原地恢复整改的图斑,我局结合变更调查数据分析比对,提取“二调”是耕地,但“三调”是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图斑下发到各地,进行异地恢复整改。
3、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对种植意愿不高、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户,充分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通过农户自种一批、种植大户流转一批、村集体兜底一批,确保所有整改地块应种尽种,种满种足。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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