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汉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综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长远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定小区停车位配建数量标准”的办理情况
1、根据职能职责和规划管理权限,我局规划审批范围为曾都区四镇(万店镇、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规划区。目前,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曾都区4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已结合4个镇停车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科学确定了停车设施的分区分类供给目标,适度满足居住停车的需求,合理规划了包括社会停车场在内的各类交通运输用地布局。曾都区城北片区在《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范围内,目前由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的该规划正在网上开展问卷调查,我局将积极向市局汇报,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2、关于科学制定小区停车位配建数量标准的建议。我局在审核4个镇新建居住小区项目规划方案时和初审城北片区新建居住小区项目规划方案时,已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版)要求配比落实停车配建,满足居民停车。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设计文件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报建项目停车位质量进行监管,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质量要求。
二、关于“探索居民小区与毗邻商业区停车位共享机制”的办理情况
经曾都区商务局初步统计,目前我区大型商超停车场共有停车位1546个,均对社会开放。并支持探索居民小区与毗邻商业区停车位共享机制,对有需求的小区搭建相关部门、小区物业、商超商管三方对话沟通渠道,商谈小区与商业区停车位相互开放、资源共享的可行性方案。
三、关于“坚持科学监管,从源头上解决停车位规划滞后和配建不达标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我局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作为确保规划审批落实落细的重要环节来抓,严格核实新建小区、商业区项目配建停车位数量,对配建停车位数量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关于地面停车位收费问题,根据《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对业主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规划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内停放车辆的停放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协商并签订服务合同。
四、关于“坚持多途供给,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科学统筹市场的作用与政府公用服务资源”、“坚持规范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树立良好的停车意识,建立良好的停车秩序”的办理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我局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并根据职能职责和规划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审批曾都区4个镇和曾都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停车库(场)项目。
希望以上措施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认可,并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感谢您的建议,并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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