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曾G(2021)20号 | 宗地总面积: | 44428.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裕民大道与规划城市道路交叉口东北角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4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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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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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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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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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用地 | 44428.11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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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4023BA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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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1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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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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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到 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1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曾G(2021)20号 号地块: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曾G(2021)20号地块“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能耗(吨标煤/万元) ≤0.12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5 4 规划容积率 ≥1.43 5 规划建筑密度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63500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项目地块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㵐水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临裕民大道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5)土壤:项目位于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土壤质量应执行《土壤环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及《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若有二甲苯、VOCs(以非甲烷现总烃计)等外排,参照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表1、表3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本地块废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标准水质,同时满足随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随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㵐水河。(3)噪声: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 9 消防 先建后验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不能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联 系 人:陈晓冬 邱跃 联系电话:0722-3319528、3238846 开户单位: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烈山支行 银行账号:780401040000347+子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