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12 10:37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联系电话:3319900;邮箱:zdqzjj@zengdu.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信息92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部门文件10条、专题专栏更新16条、政策问答6条、财政预(决)算16条、议提案办理10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2条、住房保障信息7条、行政执法信息及相关文件11条、回应关切2条;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22条;在各新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34条,其中,曾都发布12条,曾都新闻7条,随州日报7条,市住建公众号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线上线下共收到8个依申请公开信件,均已办结,无结转下年度办理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数局的有关要求,常态化更新各级栏目的工作动态,做好住建领域等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统筹、有落实。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跟进听取情况汇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处理行政许可22件,行政处罚4件;未发生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新政策新要求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今年,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请教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新政策新要求,主动加强与各区直部门的业务交流,相较于上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了一定的提升。同时,积极参加区政数局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不断的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采集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年度改进举措: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分类、公示渠道、公示程序等基层性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共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区政协提案4件。以上议案均已成相关代表、委员阅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发布住房保障信息信息7条,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发布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2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