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11-21 17:11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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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皆在国家限定的政策框架下持续推进旧改工作,各地在摸索中不断完善旧改工作方式方法,在相互学习借鉴中积累旧改工作经验。曾都区作为主城区,承担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内进行改造。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按照“一个小区一套方案”的原则,科学编制改造方案。从居民改造意愿最迫切最期望解决的问题入手,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水电到户、道路修复、增设停车位、消防设施、安防设施”六项重点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二、关于代表所提建议“鼓励和支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施工方首先会核查小区内地下、空中管线分布情况,并严格按照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进行施工、铺设(预留)管线改造管道,配合区供电公司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但在实际施工中,不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较多,鉴于客观条件限制,前期只能在具备安装条件的部分大型小区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近期,随州市政府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已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地方政府民生事项,我局将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推广建设停放充电设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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