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鹏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田力小区“超龄”危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于近期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街道办、管委会、镇办全面进行二次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一册一户”详细台账,同时中心城区三层及以下自建房由市级住建部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为之后相关整改做好排查登记工作。目前碾子巷田力小区部分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正在登记上报“一册一户”安全隐患台账,待后续将进行安全鉴定及整改工作。
关于您所提建议对田力小区危房进行:置换解决、政府出资全面加固事宜,根据住建部新修订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我局会积极将您所提的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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