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予解除、中止曾都区相关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明细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 ||
H42130301075 | 随州市曾都区碧桂园诊所(普通合伙) | 曾都区碧桂园翠山蓝天28号街552栋9座0126号 |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 ||
P42130300275 | 曾都区康宁大药房 | 随州市曾都区汉孟路(随州市田丰土产有限公司门面) |
P42130300115 | 随州市曾都区六康大药房 |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随州一中门面房 |
P42130300122 | 随州市曾都区淅河永健大药房 | 淅河镇源丰大道306号 |
202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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