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予解除、中止曾都区相关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明细如下:
2025年解除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医药机构明细表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 址 |
1 | 随州曾都区四海药店 | 随州市曾都区解放路4号老火车站对面 |
2 | 曾都区锦润大药房 | 随州市烈山大道五眼桥中学 |
3 | 随州市曾都区一二三零售药房 | 曾都区烈山居委会杨家巷2号101 |
4 | 曾都区杨高龙诊所 | 随州市曾都区明珠路中段台湾街65-1 |
5 | 随州市曾都区陈兆勇内科诊所 | 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58-1号 |
6 | 随州三华风湿病中医专科医院 | 南郊办事处巷内 |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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