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 发布时间:2025-03-12 10:0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应急管理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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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号)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和我局监管执法能力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及工作日测算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现有监督检查人员7

(二)总法定工作日(1736个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48天。

1.2025年全年日期365天;

2.双休日共104天;

3.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8×7=1736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266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1736-787-683=266个工作日。

)其他检查工作日(787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2天(6×7人=42天);

2.实施行政许可,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20天(30×2×2人=120天);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60天(3×40×3人=360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80天(20×2×2人=80天);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0天(10×4天=40天);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5天(15×7人=105天);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天(2×5×2=20天)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20天(5×4天=20天)。

(五)非监督检查工作日(683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252天(12×3×7=252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08天(12×2×7+5×2+15×2=208天);

3.开展督导检查工作48天(6×4×2=48天);

4.参加党群活动84天(12×7=84天);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等91天(13×7=91天)。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监督检查内容。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全年共安排重点检查企业37家(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60家(次)的62%。对企业按照每年计划检查、复查各1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进行安排,合计148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安排

全年共安排一般检查企业23家(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60家(次)的38%。一般检查从重点检查之外的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选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执行。对企业按照每年计划检查、复查各1次,每次2人、每次0.5个工作日进行安排,合计46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股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消除企业安全隐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职尽责。

(二)坚持依法治安。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量罚适当,注重在监管执法中加强对事故的隐患整改及跟踪,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注重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执法检查全过程,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附件:1.2025年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5年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3.2025年烟花爆竹监督检查计划表

4.2025年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2025年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时间

序号

      

1-3

1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3号系统

2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6号系统

3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重晶石矿

4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4-6

5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6号系统

6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重晶石矿

7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8

随州市曾都区金忠页岩砖厂

7-9

9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6号系统

10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重晶石矿

11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0-12

12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6号系统

13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3号系统

14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重晶石矿

15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6

随州市曾都区金忠页岩砖厂

说明:1.对以上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次,检查时间由责任股室确定。

2.标记※为重点检查单位。


附件2

2025年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时间

序号

      

1-3

1

湖北诺维尔化肥有限公司(化工企业)

2

随州市曾都区兴盛化工有限公司

3

随州市何店镇何南加油站有限公司

4

随州市朝印化工有限公司


5

随州市龙门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6

6

湖北神农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企业)

7

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长湾加油点中心

8

随州市永大化工有限公司

9

随州市嘉宝莉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10

随州市新星气化有限公司

7-9

11

湖北德晟化工有限公司槐东加油站

12

随州市程力加油站有限公司

13

随州市曾都区德贵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14

随州慧兴化工有限公司

15

随州市明威永全销售有限公司

10-12

16

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企业)

17

随州市曾都区曾都加油站

18

随州市曾都区东阳新型燃料厂

19

随州市顺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

随州醇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说明:1.对以上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次,检查时间由责任股室确定。

2.标记※为重点检查单位。


附件3

2025年烟花爆竹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时间

序号

      

1-3

1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2

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4-6

3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4

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7-9

5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6

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10-12

7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8

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检查全年按30%抽查

说明:1.对以上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次,检查时间由责任股室确定。

2.标记※为重点检查单位。


附件4

2025年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时间

序号

      

1-3

1

湖北华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吉森银港(湖北)人造板有限公司

3

湖北合力特种车制造有限公司

4

湖北琅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4-6

5

随州市永盛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6

随州市安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7

湖北华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8

湖北大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9


9

随州市晖宏兴布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湖北香思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1

湖北浩天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2

湖北神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0-12

13

随州市盛星机械有限公司

14

随州亿丰泵业有限公司

15

湖北欧瑞生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6

随州中阳明建材有限公司

说明:1.对以上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次,检查时间由责任股室确定。

2.标记※为重点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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