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 件 名 称 | 曾都区万店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曾卫医罚 [2023]002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曾都区万店镇中心卫生院 |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24213024********B | ||
当事人 | 姓名 | 曾都区万店镇中心卫生院 | |
违法事实 | 曾都区万店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立即改正;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的行政处罚。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5.8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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