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发布时间:2026-05-07 17:43
  • 信息来源: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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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涉及职业卫生的企业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处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202611月30日前

双随机、一公开

2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师、护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护士条例》第五条

202611月30日前

双随机、一公开

3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档案、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等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202611月30日前

双随机、一公开

4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消毒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消毒服务机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02611月30日前

双随机、一公开

5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单位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饮用水水质卫生、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202611月30日前

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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