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全区中小学生、幼儿及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辖区内中小学校总数的20%;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的5%。
二、检查内容
1.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学习用品、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及人均面积和水质等情况。
2.托育机构、幼儿园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等情况。
3.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等情况。
三、检测项目
1、教室采光(窗地面积比)、照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
3.学校直饮机出水水质参照涉水产品抽检。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遵守执法程序,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确保抽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徇私舞弊。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2.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检查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检测机构要按时出具准确检测报告,为抽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方式,向学校普及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学校自主防控意识和管理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