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区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夏国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郊卫生院重新选址整体搬迁基础建设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北郊卫生院建设项目已列入我区“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中,现拟建于区政府新规划的低碳示范区内,拟规划占地约36亩,有效用地约25亩,在桃园路与裕民大道交汇处临路边建设,建设规模按服务12万人口标准设计(一次设计,分步实施),资金申请上级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现正协调相关部门对建设规模等数据进行研究论证,待数据确定后报区发改局办理立项、可研等前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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