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营业性演出?
  • 发布时间:2026-07-06 15:54
  • 信息来源: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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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条,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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