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行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和乡村振兴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部署提案办理,与参与会办的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深入调研提案反映的现状问题、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联合区人社、区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开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电商农业等专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掌握一技之长。一是根据曾都区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兴趣特长,精准设置培训课程。对于有养殖意向的退役军人,开展生猪、家禽、特色水产等养殖技术培训,邀请本地养殖能手和专家现场指导实践操作;二是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举办农村电商实操培训班,包括网店开设、产品拍摄、营销推广等内容。培训后,组织退役军人到本地成功的农业企业、电商基地进行参观学习,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农业类高等院校,提升学历层次,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搭建平台,提供创业支撑。一是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平台、资金“一站式”服务;二是同时联合税务部门全面落实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优化服务,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退役军人参与村“两委”选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联合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于当选的退役军人村干部,提供针对性的乡村治理培训,提升其服务群众、处理基层事务的能力。目前,曾都区退役军人担任村两委人员共140余人。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农村志愿服务,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关爱困难群众等活动,弘扬军人的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乡村风气。同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优先吸纳有相关技能的退役军人参与施工和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
四、重视保障,强化激励引导。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组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专项行动等,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2023年3月30日,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交会在西安举行,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受邀作为随州军创企业代表参展;2023年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举办湖北省第三届“军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由我局推荐的湖北川酒集团万福老窖酒业有限公司、湖北四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大赛中获得三等奖,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社局联合授予“优秀军创企业”称号。此外,还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开展宣传表彰等方式,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举办“退役军人乡村振兴之星”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进行表彰奖励,邀请他们分享经验和心得。组织退役军人到周边乡村振兴示范村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和动力。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营造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光荣的社会氛围。
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退役军人多方协同发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多部门促进更多的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取得更大成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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